首页 > 律师团队 > 合 伙 人
潘新翀
合伙人
  • 执业证号:14401201510857573
  • 政治面貌:
  • 擅长领域:刑事案件、民商事案件。
  • 学历背景:
工作经历
 

  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、“一带一路”律师联盟会员。曾有检察院工作经验,专注刑事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。

从事相关法律工作实绩
  

  潘新翀律师尤其擅长职务犯罪辩护,执业多年以来代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数十起,其中不乏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厅局级干部受贿案。此外,民商事领域代理案例也不乏亮点,曾为多家上市企业及中央直属机关单位提供服务,如广东国华粤电台山****电有限公司、神华国华清远****电有限责任公司、耐克采购服务(广州)有限公司、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等。

具有代表性的专业文章、专著或者代理案件等

  代理的部份刑事案件:

l 原广东省某银行董事长李某之弟涉嫌共同受贿案(判决同意辩护意见,认定自首,获得轻判);

l 萧某等16人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(提出非法证据排除);

l 江门劳某涉嫌行贿案(不起诉处理);

l 江门廖某涉嫌3000万行贿案;

l 原佛山厅局级干部宋某涉嫌受贿案;

l 原清远厅局级干部何某涉嫌受贿案;

l 原茂名厅局级干部李某涉嫌受贿案(二审降低认定数额98万)。

  

  代理的部分民商事案件:

l 吉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租赁合同纠纷案;

l 邝某百年祖屋继承权纠纷案;

l 广州某军区后勤部1.3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;

l 某中央直属机关广州分部机关服务中心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;

l 耐克某子公司侵权纠纷案。

获奖励及荣誉情况
  
扫描二维码
关注小优为爱而生app律师事务所最新动态
粤ICP备17105649号小优为爱而生app_小优为爱而生app下载_小优为爱而生app官网下载版权所有 Powered By Vancheer
网站地图